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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8/6/19 10:39:00  来源:

 关于开展2018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

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科技局(委)、民政局、国资委(办)、工商联、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各省属企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部署,服务广东人才发展战略大局,团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省学联等单位决定在全省继续联合开展2018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职场展翅  梦想启航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工作网址:http://www.izhanchi.com/

工作微信公众号:易展翅

工作APP下载地址http://h5.izhanchi.com/loadapp.html#/

三、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推进“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努力巩固并持续拓展项目成效,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500强企业、基层一线单位等五类用人单位中继续开发高质量实(见)习、实训、兼职、正式招聘等各类型岗位共10万个以上(其中暑期实<见>习岗位不少于5万个),并在优秀民企、港澳企业、社会组织等类型单位大力开发岗位;积极动员青年群体关注服务基层项目,鼓励青年大学生走进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培养和提升青年大学生的基层工作能力和服务基层意识;深入拓展“展翅计划”分层分类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理论培训+分散顶岗学习+推荐就业”的专业培养体系,努力构建贯穿教育全过程的分层分类成长培养机制。

四、活动原则

一是“双向选择”与“公益配岗”相结合原则。2018年“展翅计划”继续采用“公益配岗”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配岗。全年提供的实习、兼职岗位,特别是对某些专业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推动用人单位与应征学生自由对接,确认人选后形成双方协议,并报当地市团委和高校团委备案。此外,各地市开发不少于任务指标数三分之一的公益岗位,主要集中于暑期实习,公益岗位对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学历、性别等不作过多限制,并应对上岗学生进行系统培训,以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以学生为本原则。各单位应着眼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发募集高质量的实(见)习岗位,精心制定实(见)习计划,合理安排与大学生知识能力相匹配的实(见)习工作内容,落实《条例》有关要求,不安排危险、低俗或简单重复的工作岗位和实(见)习内容。学生完成实(见)习工作后,地市和学校团组织应召集学生开展总结会、经验分享会等。

五、工作内容

   2018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主要开展组织大学生走进五类单位实习、组织两岸四地大学生职场交流、吸引各类优秀大学生来粤实习、建立完善大学生职业成长及人才评价体系等工作。

  1.充分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实习锻炼。各单位要积极开发基层一线实(见)习岗位,高校团组织要深入引导和动员青年大学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学校等基层公共服务单位实(见)习。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基层的感情认同,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青年人才;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高校院系的专业实习计划,促进青年学生投身农村基层一线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继续开展“大学生实习村官”项目,选送优秀大学生担任村官助理,为我省农村基层工作培养后备人才;动员大学生走进青年工作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实(见)习,增进了解我省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趋势和需求,树立新的择业就业理念。

2.组织大学生走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习。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开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见)习岗位,组织实(见)习大学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实(见)习大学生参加一次交流座谈会、配备一名实习导师、参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访谈一名单位领导、学习一项业务工作,让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运作机制,感受严谨高效的工作氛围,正确认识社会现象,密切干群联系。

3.组织大学生走进优秀企业实习。各单位要充分整合运用各类社会资源,精选一批大型国企、优秀民企、知名外企等优秀企业单位,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和需求开发技术类、管理类、营销类、电商类等类型的优质实(见)习岗位,大力推动青年大学生到优秀企业感受文化氛围、接受熏陶要积极联系优秀企业。

4.吸引港澳青年学生来粤实(见)习。团省委配合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等单位,做好港澳青年来粤实(见)习服务工作,帮助青年学子加深对内地社情、民情的了解,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5.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粤实习。面向全国高校和海外学子广泛宣传“展翅计划”,特别是在北京、南京、武汉、西安、成都等重点高校集中区域,动员在外地读书的粤籍大学生返粤实习,吸引其他省份优秀学子来粤工作实习,在实习工作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广东、热爱广东,感受广东发展的巨大优势和潜力,吸引优秀学子毕业后入粤工作,为广东的转型发展提供优质人才储备。

6.逐步建立及跟踪完善大学生职业成长及人才评价体系。各院校团委结合“第二课堂成绩单”,建立大学生职业成长档案,全程记录及跟踪学生在校期间各阶段参与社会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项目、团学活动的情况,客观反映学生社会实习实践能力、创新创业及就业能力等综合素质,逐步建立及跟踪完善大学生职业成长及人才评价体系。

六、延伸服务内容

开展“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期间,依托“易展翅”大学生职业成长综合服务平台,结合其他青年大学生创业品牌活动,延伸组织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教育、培训等服务工作。

1.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大学生科技学术节、大学生文体艺术节等活动载体,开展“展翅计划校园行”和“首席实习生”评选活动,举办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和报告会,讲述创业故事,分享就业感悟,为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答疑解惑,增强就业创业意识;加快推动和完善各类众创空间、青创空间、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学院等阵地建设,遴选一批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的优胜项目进行培育;举办“挑战杯·创青春”等各类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青创100”等大学生创业培训系列活动,支持广东省大学生职业发展联盟开展各类职业技能训练活动,建设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支持、参与青年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青年的创造潜能和创新活力,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2.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就业服务项目。团省委积极整合各类资源,针对大学生就业难与专业技术行业人才需求之间的矛盾,开展一系列“展翅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服务项目,面向大学应届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学生、二次择业大学生,通过“理论培训+分散顶岗学习+推荐就业”的系统培养,帮助大学生精准就业,为专业技术行业培养应用型人才。针对培养过程中有创业能力和意愿的学生,积极提供团队孵化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其他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另行通知。

3.开展公务员考试公益培训。为更好地服务大学生实现就业,团省委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公考培训单位,开设线上线下结合的公考培训课程,针对星级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就业困难毕业生等开展公益培训,为广东省内有意向从事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免费培训课程。

七、职责分工

1.团省委、省学联。联合各主办单位对我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掌握政策新动向、大学生暑假实习见习意向、用人单位招工等情况,共同推进、完成“展翅计划”工作;负责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和牵头负责活动总体宣传工作;联合省青联、省青企协等单位开发实习见习岗位;指导推动各级团组织开展好“展翅计划”工作。

2.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走进省直机关单位、中直驻粤单位项目,协调省直单位、中直驻粤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见)习岗位。

3.省人社厅。负责对“展翅计划”进行政策指导,并将“展翅计划”纳入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安排;推动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和人力资源部门开发大学生实(见)习岗位;指导各地市人社部门协同共青团做好“展翅计划”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4.省教育厅。负责指导高校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协同院校团委做好大学生实(见)习相关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市教育部门协同院校团委做好大学生实(见)习相关项目在地方的组织实施工作。

5.省科技厅。引导各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提升学生科技创新素养和能力;鼓励创业苗圃、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吸纳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项目进行培育。

6.省民政厅。鼓励社会组织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

7.省国资委。发动省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8.省工商联。协调本会会员企业,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

9.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为参加实习项目的大学生提供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动员各地分公司为大学生提供见习实习岗位。

10.高校团委。引导本校学生完善个人就业创业成长档案并及时完成学生身份认证审核;对“展翅计划”进行必要性宣传推广,积极争取学校党组织支持,协调学生就业工作相关部门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创业意识提升课程、实习实践跟踪工作,并对学生实习实践进行跟踪服务;有条件的院校,应主动申请建设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11.地市团委。负责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展翅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指导基层组织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八、工作推进步骤

1.暑期岗位开发(3月-6月)。各地市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提供优质岗位,并上传岗位信息至“易展翅”平台。各级团委应重点发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企”、“500强企业”和“基层一线”等类型单位提供岗位以完成任务指标。

各级团委应推动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指派专人在“易展翅”注册和上传岗位信息,当地团委负责审核验证,“易展翅”技术支持团队将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对岗位进行线下资料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岗位有效,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各级团组织应加快岗位开发进度,在6月22日前完成任务指标要求,并尽可能多地开发其它类型的高质量岗位。团省委将从5月25日起,定期通报各地市团委的工作进度,包括岗位上线数、指标完成比例、其它类型岗位数量等。

2.学生填写完善信息、暑期岗位申请(3-6月)。学生自愿在线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和完成网上选岗(原账号可继续使用,需根据提示更新相关信息),各高校团委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帮助,及时审核报名学生信息。

3.双向选择配岗(6月)。学生可以查看系统平台中提供的双向选择岗位,并根据个人意向投递简历,用人单位根据简历挑选应征学生,双方自行对接(一般不安排笔试面试,确有需要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确定意向后在平台上签约,签约后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将免费为在平台签约且上岗的学生提供一份人身意外险。

各级团委切实做好服务对接工作,团省委将在此阶段定期通报用人单位的登录情况、操作进度以及对接率等。

4.公益岗位配岗(6月)。本年度所有公益岗位将通过“易展翅”微信公众号和“易展翅APP”的“摇一摇”功能进行公益配岗,学生每天有5次机会参与竞岗,每次参与均有一定几率抽中岗位,如学生同意上岗,系统将为学生与用人单位自动签定协议,并由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免费提供一份人身意外险,签约后学生无法再应聘系统提供的其它岗位。

5.培训上岗(6-7月)。岗前培训分三期开展:第一期由学校团学组织做好学生实习见习培训。第二期由地市团委开展实习见习生与用人单位的见面会,进行基本职场培训。第三期由用人单位对录用学生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各地市、高校团委应于6月开始筹办本地市、高校的培训会,召开后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

6.暑期实习(7-8月)。暑期实习期间,各级团组织要对学生在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管理,加强督查,严禁学生无故退岗。学生上岗期间受用人单位、所在学校团委共同管理。实(见)习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在系统中作出鉴定,学生自行下载后上交学校团委。

各地市、高校团委应在此阶段做好跟踪管理、服务、督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团省委报送信息。

7.阶段性总结(9月)。根据上半年“展翅计划”工作情况开展地市、高校各级团组织和用人单位、企业的评优评先工作,高校推送优秀学生代表参与团省委“首席实习生”的评选活动。

8.全年持续推动(9-12月)。全年除暑期以外的时间,各地市团委应按岗位开发要求、任务数,结合当地实际,继续开发大学生寒假实习见习岗位、顶岗实习岗位。各地市和高校团委应协调地市青联、学联、青商、青企协等共同开发本地区的优质的实习见习岗位,完成2018年“展翅计划”任务分配表的岗位分配任务。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是新常态下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大规模、直接性、常规化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高度,高度重视“展翅计划”,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真掌握“展翅计划”各项目的内在有机联系,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立足本职,加强协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项目提供支持和保障。

2.精选岗位,持续开展。今年“展翅计划”工作重点是为青年学子提供基层锻炼岗位和各类高品质的实习岗位,各相关单位要在集中精力提升岗位质量同时,常态化开展岗位开发工作。要充分总结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着力维系与原有优质单位的合作关系,全年开发高品质的新型实(见)习岗位,突显“展翅计划”暑期实践活动与日常实践活动相结合,紧密联系课堂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实现社会实践的最大效益,提升“展翅计划”全程育人、全员参与的精品效应。

3.密切联系,确保成效。各地市团委、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联系当地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沟通,有效对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服务广大就业创业青年的实效。

   4.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市团委、高校团委要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青年聚集的高校、乡镇、街道等,结合实际对“展翅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 2018年“展翅计划”实(见)习岗位任务分配表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罗  珂、唐显锋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工作邮箱:gdtswzcjh@126.com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吴  海

联系电话:020-8719562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展翅计划工作组执行联系人:余祺俊

联系电话:020-83706649、13631333667

技术及业务答疑咨询电话:4008-761-760

服务热线:12355-5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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