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首届会员大会材料送审须知

时间:2013/7/8 0:00:00  来源:

社会团体首届会员大会材料送审须知

 

申请成立登记社会团体,经民政部门批准筹备后,应当在六个月内召开首届会员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届会员大会召开前,提早10工作日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会员大会会议材料。包括:

1、首届会员大会会议议程

2、筹备工作报告

3、章程草案

4、选举办法

5、会费缴纳及管理办法

6、理事候选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候选人名单

7、会员名单

8、选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时须提交)

9、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办事地点:汕头市长平路78号3楼登记管理科;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54-88553280。

365bet足球赌博各区(县)社会组织信息网